16日,上海市发展改革委(市物价局)等3部门制定了《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》,上海开始试点启动挥发性有机物(VOC“)排污收费。自2015年10月1日起(第一阶段)收费标准为10元/千克,自2016年7月1日起(第二阶段)收费标准为15元/千克,自2017年1月1日起(第三阶段)收费标准为20元/千克。